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案件公开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王某甲、范某某等3人故意伤害案,吴某某非法经营案,廖某某故意伤害案,梁某某盗窃案,汤某某盗窃案,张某甲、何某某等3人故意伤害案,张某乙故意毁坏财物案,曾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等8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年4月9日(星期四)上午09:00(王某甲、范某某等3人故意伤害案)
2026年4月9日(星期四)下午14:15(吴某某非法经营案,廖某某故意伤害案,梁某某盗窃案,汤某某盗窃案,张某甲、何某某等3人故意伤害案,张某乙故意毁坏财物案,曾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
二、听证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副楼126室(上午)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副楼109室、126室(下午)
三、注意事项
参与听证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诗睿,联系电话:0757-22812957。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4月3日
粤公网安备 440606020001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