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案件公开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温某某盗窃案,邹某某盗窃案,翟某甲盗窃案;翟某乙包庇案,黄某某盗窃案,李某某故意伤害案,周某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马某某故意伤害案,孔某某故意伤害案,陈某某寻衅滋事案,陆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李某某盗窃案,黄某某盗窃案,梁某某诈骗案,唐某某故意伤害案,周某某盗窃案等15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年3月25日(周三)9时整开始
2026年3月25日(周三)14时15分开始
(具体时间以现场安排为准)
二、听证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副楼109室、126室
三、注意事项
参与听证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诗睿,联系电话:0757-22812957。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3月20日
粤公网安备 440606020001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