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年初谢某、谢某贵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判决的生效,曾经放话“最多30天就得放我出去下次还要来顺德偷”的犯罪分子最终以“零口供”被送入了监狱……
经公安机关摸排发现,近年来以谢某贵、谢某等人为首的团伙在佛山等珠三角多个地区多次盗窃摩托车后销赃获利,然而,团伙成员极具反侦查意识,公安侦查取证困难。
为打掉这个“盗摩”团伙,顺德公安机关成立了专案组,并提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检警联手最终将这个犯罪团伙绳之以法。
经查,2023年至2024年间,谢某贵等人在珠三角区域专门盗窃高档摩托车后,先交接给谢某团队人员,由谢某等人在外地通过多种物流方式将赃物转手交接给下家,最后再流入社会。
长期以来,谢某贵、谢某等人形成了稳定的盗后销赃渠道,整个盗销过程隐蔽快速,他们不仅在作案时注意隐藏身份,且事先商定即使被抓获也拒不交代,以对抗侦查。此前公安机关曾抓获该团伙有关人员,但因证据不足无法追责。
公安专案组与犯罪团伙斗智斗勇,先后奔赴省内多地进行集中收网,抓获谢某贵、谢某等涉及盗窃、转运、销赃等关键环节嫌疑人多人,扣押涉案摩托车40辆、捣毁销赃窝点4个。
此次被刑拘后,谢某贵、谢某一如既往的保持沉默。他们以为这次还是像往常那样会因证据不足被释放。在提前介入阶段,我院检察官在查阅案件材料后,建议对嫌疑人取证要进行周边证据的深挖扩线,如加强行迹轨迹分析、扩大证人证物取证范围等,引导公安机关全方位收集和夯实证据。在谢某贵、谢某等人“零口供”的情况下,我院依据已有证据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批捕后,在谢某贵以及销赃主犯谢某、从犯阳某等嫌疑人仍拒不供认,盗销过程留下可供查证的痕迹较少的情况下,检察机关提出采取“视频追踪+资金流水+物流单据+情报综合”的“大数据”研判方式,集中分析厘清被盗车改装、转运、交易等环节脉络,深挖排查涉案人员角色分工、通联利益关系等,再通过综合研判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根据我院的“数据思维”,公安机关先是摸清了赃车转移的线路和赃款部分转移的书证,在突破了后续销赃人员后又主动大范围找回赃车,通过对赃车的恢复鉴定反向与被害人对应,继而顺藤摸瓜将每宗盗窃销赃的事实厘清。2024年11月18日,顺德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谢某贵提起公诉,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谢某等5人提起公诉。
经审理,顺德区法院于2025年2月13日对上述6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至一万元不等。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此起重大盗销摩托车案件的告破,对辖区内盗窃行为起到较大震慑作用。今年一季度顺德区检察院受理审查批捕、受理审查起诉盗窃刑事案件同比下降28%和21%,其中摩托车盗窃警情同比下降69.2%。广大市民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停车务必做好防盗措施,养成离车上锁、加装防盗装置的习惯,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管或监控覆盖的区域,勿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粤公网安备 440606020001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