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小升初”“初升高”升学季来临,总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公众对教育的重视盯上了学生家长,谎称“花钱上重点”“有特长转公办”等骗取“疏通费”。近年来我院办理了多宗以学位为“诱饵”的诈骗案其中,被告人管某是佛山市顺德区某教育机构的足球教练,与区内部分公立学校有足球培训方面的合作。
2023年6月,管某发现其培训班的学员霍某有足球运动特长,遂将其引荐给某中学体育老师,后该生以足球特长生身份获得该学校学位。这一次成功的“牵线搭桥”让管某萌生了借此牟利的歪心思。自此,管某在与家长聊天过程中,便会有意无意提及其有门路帮学生搞定学位问题,并介绍自己的成功案例。管某因此在家长圈声名鹊起,成功立起了“包办学位”人设。
常年在顺德做生意的熊某一直想让孩子入读某镇属公立小学,后经人介绍认识管某。管某承诺给1.5万元便可以帮忙办理该学校学位。收款后,面对熊某的多次询问,管某均表示没问题,并让其准备入学材料以增加可信度,随着入学时间的临近,又多次告知熊某需要变更入学办理期限。同年8月,管某在朋友圈发布信息称上家被抓,无法办理入学,后续会联系退款,之后便杳无音讯。熊某惊觉被骗后报警。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迅速开展抓捕行动,后在山东某地成功将管某抓获。随着管某的落网,深陷学位“陷阱”的其余被害人亦浮出水面。经查,从2023年3月至8月期间,管某以有人脉能帮忙搞掂学位为契机,要求对方支付8000元至98000元不等的手续费,后续又编造“成绩不够”“交社保时间不够”等名目收取费用,累计诈骗16名被害人,诈骗金额共计54.4万元。
顺德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后顺德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管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021年以来,顺德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相关诈骗犯罪11件11人,通过分析发现,该类案件具有如下特点:
01.非本地户籍人员易成为诈骗目标非本地户籍人员因对本地学校招生政策、信息了解不够,或因户籍、积分等条件要求不能入读本地公立学校,该种情况下他们往往求助于“关系人”去解决因而被骗,影响孩子正常入学。如本案的被害人大多为非本地户籍人员。
02.承诺“包办”学位获取信任此类犯罪利用家长解决子女升学问题的急迫心理以及为此甘愿付出代价的心理劣势,再用“包办成功,否则退款”的“保障”让家长逐渐卸下防备,进而对犯罪分子予取予求。
03.假借“权力寻租”之名,诱骗他人花钱买学位不法分子通常谎称自己有人脉、资源等,以达到获取被害人信任的目的。
本案中,管某对外谎称是与他人合作搞定学位,该人有人脉,自己负责收钱给对方,加上教练员的身份包装,又有成功案例在前,轻易便打开包办学位的“商路”。检察官提醒针对以升学之名实施诈骗的犯罪现象,诈骗分子往往利用信息不对称行骗,广大家长应提高警惕,通过正规途径为子女咨询入学政策及办理入学升学,谨防各类升学陷阱,发现被骗及时报警。
粤公网安备 440606020001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