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看见他人电动车没有上锁,好言提醒本是街坊邻里间常见的善意之举,谁曾想到有的邻居惦记的却是你停放在小区内的“小电驴”。
近期,我院办理了一起多次在小区停车坪盗窃电动车的案件。案情回顾被告人郑某住在顺德某小区,2024年3月10日,郑某发现小区架空层停放了许多闲置的电动车,有些甚至铺满了灰尘,便起了“顺手牵羊”的贪念。
于是,郑某尝试去推动那些电动车,发现其中两辆电动车的车头锁未锁、警报失灵,三辆电动车锁了车头锁并发出警报。一切准备就绪之后,郑某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发布了两辆电动车(车头锁未锁)的转让信息。某买家通过该平台联系上了郑某,谈好以2000元的价格交易。随后,郑某通过某货运平台将上述两辆电动车转运给买家。尝到甜头的郑某将目光对准了更多电动车,并通过短视频平台学习车头锁更换方法,以窃取更多电动车。2个月内先后向该买家“出售”电动车8辆,直至案发,共非法获利7400元。
我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对案件证据进行了审查,向郑某释法说理,促使其退赔被害人损失12926元。被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顺手牵羊”直接推走或“简单粗暴”破坏车头锁等方式,多次在其居住的小区停车坪盗窃小区住户的电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构成盗窃罪。近日顺德区人民法院采纳我院指控的事实及罪名以盗窃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24年1月至10月,我院共起诉盗窃电动车、电动车电池案件89宗。通过数据分析发现,住宅小区周边是电动车及电池被盗窃的高发场所,特别是没有上锁、忘记拔钥匙的电动车,或者是成新率高、价值较大的电动车,以及长期停放无人看管的电动车容易被选中成为“有心人”顺手牵羊或者预谋踩点的盗窃对象。
为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我院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担当作为,推动开展轻罪源头治理,以检察建议的方式促请市监、经促等部门堵塞废旧回收行业的管理漏洞,针对重点发案区域、重点涉案人群,联合公安、镇街、社区等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厂区、进校园等活动,并制作了防范和治理盗窃的宣传视频《顺德无贼》。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于不属于自己的财物莫伸手,伸手必被抓,最终身陷囹圄是没有“时光机”和“后悔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