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案件公开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肖某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王某甲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杜某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吴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周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王某乙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颜某某盗窃案,喻某某故意伤害案,赵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何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叶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黄某甲故意伤害案,曹某某盗窃案,王某丙盗窃案,高某某盗窃案,邓某某盗窃案,黄某乙盗窃案,王某丁故意伤害案,陈某甲故意伤害案,余某某故意伤害案,虞某甲寻衅滋事案,虞某乙寻衅滋事案,陈某乙故意伤害案,梁某某非法经营案等24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4月23日(周三)14点15分开始(具体时间以现场安排为准)
二、听证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副楼109室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副楼126室
三、注意事项
参与听证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晓丽,联系电话:0757-22812951。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