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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案件公开听证公告
点击数:2871 发布日期:2024-12-24 发布人:admin 文章来源: 字体:[大][中][小]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赵某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李某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韩某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何某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刘某甲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刘某乙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商某某职务侵占案,马某某故意伤害案,陆某某故意伤害案,陈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王某某非法经营案,彭某某非法经营案等12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1227日(周五)14点15分开始(具体时间以现场安排为准)

二、听证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副楼109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副楼126室

三、注意事项

参与听证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晓丽,联系电话:0757-22812951。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