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案件公开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吴某某故意伤害案,黄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梁某某职务侵占案,王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梁某某故意伤害案,郑某某污染环境案,张某某污染环境案,王某某污染环境,谭某某污染环境案,卢某某盗窃案,安某某盗窃案,余某某盗窃案,潘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谭某某故意毁坏财物等14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9月26日(周四)14点15分开始(具体时间以现场安排为准)
二、听证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副楼109室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副楼126室
三、注意事项
参与听证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晓丽,联系电话:0757-22812951。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