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案件公开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谭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周某某挪用资金案,董某某挪用资金案,石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吕某某合同诈骗案,苏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樊某某故意伤害案,李某某故意伤害案,夏某某故意伤害案,鲁某某故意伤害案,王某某盗窃案,张某某盗窃案等12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9月13日(周五)14点30分开始(具体时间以现场安排为准)
二、听证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副楼109室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副楼126室
三、注意事项
参与听证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晓丽,联系电话:0757-22812951。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