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案件公开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陈某寻衅滋事案,张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吴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杨某某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游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冯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黄某危险驾驶案,黄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吉某某职务侵占案,严某盗窃案,刘某某盗窃案,周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易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邓某某职务侵占案,朱某某职务侵占案,张某妨害药品管理案等16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8月14日(周三)14点15分开始(具体时间以现场安排为准)
二、听证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副楼109室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副楼126室
三、注意事项
参与听证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晓丽,联系电话:0757-22812951。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