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案件公开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李某某盗窃案,王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王某某寻衅滋事案,陈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鲁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赵某某诈骗案,罗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杨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甘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原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李某某故意伤害案,王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廖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李某某盗窃案,钟某某销售假药案,何某某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陆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赵某某故意伤害案,罗某某故意伤害案,陈某某盗窃案,曾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谢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等22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8月7日(周三)9点00分开始
2024年8月7日(周三)14点15分开始
(具体时间以现场安排为准)
二、听证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副楼109室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副楼126室
三、注意事项
参与听证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晓丽,联系电话:0757-22812951。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