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案件公开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曾某故意伤害案,李某某故意伤害案,廖某甲故意伤害案,廖某乙故意伤害案,黄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吴某某盗窃案,王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倪某某故意伤害案,李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何某某盗窃案,张某某盗窃案,汤某某盗窃案,文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徐某寻衅滋事案,郭某某妨害公务案等15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7月30日(周二)14点15分开始(具体时间以现场安排为准)
听证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副楼109室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副楼126室
三、注意事项
参与听证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晓丽,联系电话:0757-22812951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