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案件公开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崔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林某某职务侵占案,魏某某职务侵占案,龚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向某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冯某某故意伤害案,赵某某故意伤害案,彭某某污染环境案,廖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杨某某盗窃案,唐某某盗窃案等11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7月24日(周三)14点15分开始(具体时间以现场安排为准)
二、听证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副楼109室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副楼126室
三、注意事项
参与听证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晓丽,联系电话:0757-22812951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