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 案件公开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贺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刘某某盗窃案,周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王某诈骗案,黄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何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欧某某故意伤害案,凌某某故意伤害案,周某某故意伤害案,庄某某故意伤害案,陈某某危险驾驶案,袁某某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龚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李某某诈骗案,黎某某盗窃案等15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7月17日(周三)14点15分开始(具体时间以现场安排为准)
二、听证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副楼109室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副楼126室
三、注意事项
参与听证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晓丽,联系电话:0757-22812951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