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案件公开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刘某某使用假币案,周某某合同诈骗案,过某某故意伤害案,杨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张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等5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7月5日(周五)9点30分开始(具体时间以现场安排为准)
二、听证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金融检察办公室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参与听证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晓丽,联系电话:0757-22812951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