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3日,我院与佛山市院、惠州市院、惠东县院“两地四院”检察官协同惠东海龟保护基地工作人员,在惠东国家级海龟保护基地将两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绿海龟送归大海。
我院第四检察部积极探索生态损害修复路径,在对林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公益损害线索开展公益诉讼调查中,通过邀请省动物学会的两位专家、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公益诉讼志愿者作为社会公众代表,开展了公开听证,并主动联系海龟保护基地所在地检察机关协助一体化履职,助力绿海龟重返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