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现决定就晏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拟不起诉一案召开公开听证。
时间:2022年2月8日14时30分;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副楼一楼听证室。
届时,本院将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在听证会后依法作出决定。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2月2日
(联系人:李逸扬,联系电话:2281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