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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袭击民警,以涉嫌袭警罪捕了!
点击数:71040 发布日期:2021-05-12 发布人:admin 文章来源: 字体:[大][中][小]

看港剧的朋友大概对“袭警”一词并不陌生,但在我国内地,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袭警行为多以妨害公务罪论。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袭警罪正式成为独立罪名并单独设置法定刑。

近期,我院办理了一宗以涉嫌袭警罪定性的案件。

2021年4月6日晚上十一点多,警方接获群众报案称,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某开发区对开路段,一名男子躺在地上不省人事。接到指令后,公安民警与救护人员先后到达现场,确认男子只是醉酒无碍后,救护车先行离开,民警则继续了解情况。

原来,喝了不少白酒的犯罪嫌疑人方某行至该处时醉酒倒地,被警察及医护人员叫醒后,方某表示不需要前往医院治疗,但依然逗在道路上不离开。期间民警黄某及辅警徐某多次劝诫,并试图询问其住址及其家人联络方式等,方某不予理会,后不断辱骂进而动手推搡民警,经警告无效,民警将其制服。方某酒醒后,称对此事没有印象。

    经审查,我院近日依法以涉嫌袭警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方某,目前案件正在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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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袭警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新增了比原来妨害公务罪要重的刑罚条例。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规定了袭警罪罪名。

 

为什么增设袭警罪?

在我国原立法规定中,袭警行为多以妨害公务罪论。近年来,一线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受阻挠执法、暴力抗法、造谣诽谤事件时有发生,多起性质恶劣的袭警案件引起广发关注,社会各界呼吁严惩此类犯罪。

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而根据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及《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袭警罪在中国正式成为独立罪名并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什么行为会被认定为袭警罪?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关键词: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人民警察。其中,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及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袭击民警不能仅以造成民警身体伤害作为构成犯罪的标准,即无需致伤就可以构罪。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据此,暴力袭击执行公务的这些人员,有可能构成袭警罪。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果“袭警”行为,符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条件,不能作为犯罪处理。

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司法秩序、执行生效裁判等重要职责。作为一个尊法守法的群众,应当自觉维护警察执法权威和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共同营造安定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