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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组织召开监督保护未成年人入住住宿场所磋商会
点击数:17572 发布日期:2021-07-22 发布人:admin 文章来源: 字体:[大][中][小]

我院第三检察部在办理案件中发现,幼女被引诱开房;未成年女子醉酒后被带到公寓性侵;强迫、引诱未成年人在旅馆内卖淫等案件时有发生。旅馆、公寓、出租屋等经营性住宿场所正在成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犯罪高发地,这些案件中,经营者大多未落实登记、询问相关规定。针对这类案件,我院立涉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案并展开深入调查,向顺德区公安局发出磋商函,向该局提出依法查处涉案住宿场所的违法行为,并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入住旅馆等住宿场所的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住宿经营者的法治宣传等磋商议题。

为推动磋商函的落实,2021年7月21日上午,我院第三检察部牵头组织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市、区二级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以及旅馆、公寓从业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学校老师代表召开监督保护未成年人入住住宿场所磋商会。肖秀敏副检察长主持会议,区委政法委梁伟副书记、区公安局汪刚副局长、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赵裕标以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刘华江副支队长等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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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会上,各单位以及各界代表就如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关于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规定、《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规定以及公安部的“五必须”要求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初步讨论了各单位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入住住宿场所的衔接工作机制。会议上,仙泉酒店代表以及乔寓公寓代表介绍了未成年人入住注意事项网络预订提示等管理经验。教师代表周老师提出旅馆房间一键报警等建议。

会议就未成年人入住各种住宿场所应加强保护、监管达成共识。一致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是综合、系统工程,要齐抓共管,公安机关要守好最后一道防线;应当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住宿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对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法律意识和保护意识,严格落实询问登记责任,探索微型安全应急单元建设;认为公安机关应严格执法,严管严查,并探索完善旅馆业治安管理系统及凤城管家系统,充分运用智能化技术手段提升管治水平。

我院将继续跟进本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