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杨军副检察长代表我院向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场送达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这是我院首次向被侵权人现场送达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当天,我院还与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签署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合作框架协议。近日,《检察日报》对上述情况进行了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也进行了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