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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登录顺德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督察系统

本系统是我院在网上开设的面向社会,受理群众检举、揭发我院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窗口。社会群众如果发现我院检察人员 有违法违纪行为时,请将有关信息填写在网页表格内,我们将认真受理审查并及时给予答复。

一、检举对象

仅限于本院检察干警和其它工作人员。

二、检举范围

1、违反法律法规。指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执法不公等行为。

2、违反党纪政纪。指违反党的纪律和政治纪律等行为。

3、违反检察纪律。指以案谋私、吃请受贿等行为,具体请参见本网站《检务公开》栏目的检察纪律方面的规定。

4、存在作风问题。包括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问题。

三、检举注意事项

1、检举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不得诬告陷害。

2、检举方式除登录本系统进行网上检举外,也可以通过口头或寄信方式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本院纪检监察部门 电话:0757-22813199。

3、请认真填写检举表格中的内容,带红色标识“*”为必填项目,如有书面材料可直接上传。

4、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系统就会自动把信息发送到我院网站的安全数据库中。如果需要补充或修改检举内容,可 以在“留言栏”中填写。

5、检举人如果署名并留有联系方式的,我们将及时答复受理审查情况,请点击“检举查询”栏目查看。

6、检举人如需留言,或有意见、建议的,请在表格“留言栏”里写明,相关人员会及时给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