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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职能简介
点击数:1708 发布日期:2019-02-25 发布人:admin 文章来源:顺德检察院 字体:[大][中][小]

院纪委(派驻纪检组)与监察室合署办公,监察室工作由本院纪委(派驻纪检组)统筹安排,受本院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领导,对上级纪委和检察长负责。具体负责对全院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并按管理权限进行查处;受理检察人员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组织开展廉政纪律教育和执法执纪大检查活动;对拟晋升、提拔的检察人员进行廉政考察。